申报材料方面
材料不齐全:如未按要求提供学历证书、工作证明、业绩成果材料、论文等,或者缺少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导致评审委员会无法了解申报人的情况。
材料真实性存疑:申报人提供虚假的学历、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等材料,一旦被查实,将直接导致评审不通过,并且可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材料整理混乱:申报材料未按照规定的顺序整理,或者材料内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影响评审委员会对材料的审核和评价。
其他方面
未按时缴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评审费用的缴纳,导致申报流程中断,无法进入评审环节。
违反评审规定:申报人在评审过程中存在违反评审纪律的行为,如通过不正当手段干扰评审工作、恶意诋毁他人等。
继续教育不足:部分职称评审要求申报人完成一定的继续教育课程,但申报人未达到规定的学时或学分要求。
深圳初级职称评审不通过是可以申请复查的。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明确了申报人在职称评审中的权利救济措施,申报人对涉及本人的评审结果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查、进行投诉4。
具体的复查流程和要求可能因不同的职称系列和评审委员会而有所差异。一般来说,申报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应的评审委员会或其主管部门提出复查申请,说明申请复查的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评审委员会或其主管部门在收到复查申请后,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告知申报人。
工作表现与能力方面
领导评价与推荐信:由上级领导或行业专家出具的推荐信,对工作表现、专业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给予高度评价。推荐信需客观、具体,有推荐人的签字和联系方式。
同事评价材料:同事对工作能力、团队协作精神等方面的评价意见,可采用联名签字或单独出具评价信的方式,从侧面反映工作表现。
客户反馈意见:如果工作涉及客户服务,提供客户对工作质量、服务态度等方面的好评反馈或感谢信,证明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和客户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