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与公示:
法人单位审核及评前公示: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应严格按照省、市职称评审工作要求,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按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在相关表格上加具意见及加盖公章后,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主管部门、区人社局复核:主管部门、区人社局重点审核申报人学历资历条件、申报材料报送接收程序是否符合要求。
市职称评委办审核:市职称评委办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职称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及时通知申报人。
评后公示:会议评审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门户网站 “广州职称” 频道 “通知公告” 栏目中,对评审通过人员名单统一进行评后网上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也应在收到反馈的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1 个工作日内,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单位网站首页进行评后公示,公示时间均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申报流程
个人申报: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rcyth/website/),点击 “专技人才”—“深圳市市属职称评委会职称评审申报” 进行申报3。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个人照片、承诺书、相关证书证明、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申报材料扫描件3。
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并按规定进行评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2。公示无异议后,单位在相关表格上加具意见及加盖公章。
评委会评审:评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方式包括材料审核、专业知识测评(部分专业可能有)、答辩(部分专业可能有)等。
公示及发证: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评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2。公示无异议后,申报人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本人电子职称证书1。
申报材料方面
材料不齐全:如未按要求提供学历证书、工作证明、业绩成果材料、论文等,或者缺少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导致评审委员会无法了解申报人的情况。
材料真实性存疑:申报人提供虚假的学历、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等材料,一旦被查实,将直接导致评审不通过,并且可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材料整理混乱:申报材料未按照规定的顺序整理,或者材料内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影响评审委员会对材料的审核和评价。
评审材料补充说明:对原评审材料中可能存在的模糊不清、容易误解的地方进行详细说明,提供更准确、完整的信息,帮助评审委员会更好地理解申报人的情况。
政策理解与适用说明:如果认为原评审对政策的理解或适用存在偏差,可提供相关政策文件的解读、部门的答复或类似案例的处理结果,作为申诉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