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与公示:
法人单位审核及评前公示: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应严格按照省、市职称评审工作要求,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按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在相关表格上加具意见及加盖公章后,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主管部门、区人社局复核:主管部门、区人社局重点审核申报人学历资历条件、申报材料报送接收程序是否符合要求。
市职称评委办审核:市职称评委办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职称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及时通知申报人。
评后公示:会议评审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门户网站 “广州职称” 频道 “通知公告” 栏目中,对评审通过人员名单统一进行评后网上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也应在收到反馈的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1 个工作日内,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单位网站首页进行评后公示,公示时间均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方面
材料不齐全:如未按要求提供学历证书、工作证明、业绩成果材料、论文等,或者缺少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导致评审委员会无法了解申报人的情况。
材料真实性存疑:申报人提供虚假的学历、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等材料,一旦被查实,将直接导致评审不通过,并且可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材料整理混乱:申报材料未按照规定的顺序整理,或者材料内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影响评审委员会对材料的审核和评价。
深圳初级职称评审复查有时间限制,一般是在评审结果公示期间提出复查申请。
如深圳市体育教练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需在公示期间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和问题。通常来说,公示时间会在评审委员会发布的相关通知中明确规定,如罗湖区教育局统筹开展的 2023 年度中小学中初级教师职称评审,公示时间为 9 月 10 日至 9 月 14 日。
虽然没有统一的具体天数规定,但从相关评审流程和惯例来看,一般是在评审结果公示的 5 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查申请,逾期可能不予受理。
工作表现与能力方面
领导评价与推荐信:由上级领导或行业专家出具的推荐信,对工作表现、专业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给予高度评价。推荐信需客观、具体,有推荐人的签字和联系方式。
同事评价材料:同事对工作能力、团队协作精神等方面的评价意见,可采用联名签字或单独出具评价信的方式,从侧面反映工作表现。
客户反馈意见:如果工作涉及客户服务,提供客户对工作质量、服务态度等方面的好评反馈或感谢信,证明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和客户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