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与公示:
法人单位审核及评前公示: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应严格按照省、市职称评审工作要求,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按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在相关表格上加具意见及加盖公章后,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主管部门、区人社局复核:主管部门、区人社局重点审核申报人学历资历条件、申报材料报送接收程序是否符合要求。
市职称评委办审核:市职称评委办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职称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及时通知申报人。
评后公示:会议评审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门户网站 “广州职称” 频道 “通知公告” 栏目中,对评审通过人员名单统一进行评后网上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也应在收到反馈的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1 个工作日内,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单位网站首页进行评后公示,公示时间均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深圳初级职称评审不通过是可以申请复查的。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明确了申报人在职称评审中的权利救济措施,申报人对涉及本人的评审结果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查、进行投诉4。
具体的复查流程和要求可能因不同的职称系列和评审委员会而有所差异。一般来说,申报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应的评审委员会或其主管部门提出复查申请,说明申请复查的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评审委员会或其主管部门在收到复查申请后,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告知申报人。
业绩成果方面
项目成果证明:如果在申报后参与了新的项目并取得成果,可提供项目验收报告、成果鉴定证书、项目获奖证书等。如参与的大数据项目通过验收,且有相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能证明在专业领域的实践能力和成果。
技术创新材料:若有新的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或专利申请,提供专利证书、技术创新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行业专家对技术创新的评价意见等。例如,获得软件著作权证书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可体现创新能力。
行业认可证明:获得行业协会、专业组织颁发的荣誉证书、奖项,或在行业内有影响力的会议上发表演讲、获得表彰等的证明材料,能反映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和专业水平。
专业能力方面
培训与进修证书:参加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培训课程、进修班、学术研讨会等获得的结业证书或参会证明,表明在专业领域不断学习和提升。如参加了大数据专业的高级培训课程,获得结业证书,证明对专业知识的深入学习。
专业考试成绩:取得与申报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考试、专业技能测试的优异成绩证明。如通过了大数据分析师职业资格考试,且成绩,可作为专业能力的佐证。
作品或成果展示:提供能代表专业水平的作品,如设计作品、学术论文、研究报告、软件开发成果等,并附上相关说明或评价。例如,发表在专业期刊上的论文,或开发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软件产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