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能力方面
业绩成果不足:申报人在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的业绩成果不突出,没有足够的项目经验、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其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
缺乏专业能力证明:在专业知识测评、答辩等环节表现不佳,不能充分展示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或者在实际工作中没有相关的专业能力证明材料,如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竞赛获奖证书等。
深圳初级职称评审不通过是可以申请复查的。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明确了申报人在职称评审中的权利救济措施,申报人对涉及本人的评审结果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查、进行投诉4。
具体的复查流程和要求可能因不同的职称系列和评审委员会而有所差异。一般来说,申报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应的评审委员会或其主管部门提出复查申请,说明申请复查的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评审委员会或其主管部门在收到复查申请后,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告知申报人。
业绩成果方面
项目成果证明:如果在申报后参与了新的项目并取得成果,可提供项目验收报告、成果鉴定证书、项目获奖证书等。如参与的大数据项目通过验收,且有相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能证明在专业领域的实践能力和成果。
技术创新材料:若有新的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或专利申请,提供专利证书、技术创新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行业专家对技术创新的评价意见等。例如,获得软件著作权证书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可体现创新能力。
行业认可证明:获得行业协会、专业组织颁发的荣誉证书、奖项,或在行业内有影响力的会议上发表演讲、获得表彰等的证明材料,能反映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和专业水平。
工作表现与能力方面
领导评价与推荐信:由上级领导或行业专家出具的推荐信,对工作表现、专业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给予高度评价。推荐信需客观、具体,有推荐人的签字和联系方式。
同事评价材料:同事对工作能力、团队协作精神等方面的评价意见,可采用联名签字或单独出具评价信的方式,从侧面反映工作表现。
客户反馈意见:如果工作涉及客户服务,提供客户对工作质量、服务态度等方面的好评反馈或感谢信,证明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和客户满意度。